1.农业数据资源建设
依据农业农村数据共享开放相关政策和管理规范,编制农业农村信息资源目录体系,汇聚基础地理、遥感数据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基础信息数据资源、耕地基本信息数据资源、渔业水域本底数据资源、农业投入品数据资源、农产品市场交易数据资源,开发涵盖种植业、养殖业、林业等方面的农业资源决策分析系统,实现县域内农作物种植适宜性评价、“三品”基地适应性评价分析、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决策、病虫害预警分析评价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功能,为农业管理部门应急决策与指挥调度提供技术支撑。
省级层面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,围绕部门内信息纵向汇聚和传递、部门间在线实时信息横向交换、部门间业务协同等需求,建立跨区域、跨部门的涉农数据资源交换体系,推动重要领域数据资源建设与应用,为粮食安全、稳产保供、动植物重大病虫害和疫病防控等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。
县级层面充分依托现有平台,开展乡村数据资源采集、汇聚、存储和共享。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,依托省级数据资源做好数据应用服务工作。
注意事项:注重农业农村数据安全管理,通过试点开展大数据建设先行先试,待经验模式成熟后在全国推广应用。已建设大数据平台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应充分依托现有平台,开展乡村领域数据资源采集、汇聚、存储和共享工作,避免重复建设、形成新的信息孤岛。